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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银政发〔2018〕7号
det 365.com 关于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事业、企业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桂政发〔2018〕1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部分行政许可事项清理规范结果的通知》(桂审改办发〔2018〕1号)、《北海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北审改办通〔2018〕4号)精神,区政府决定对我区行政许可事项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和工作要求如下: 一、调整情况 (一)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取消的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1项(详见附件1)。 (二)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调整的行政许可事项2项(详见附件2)。 (三)依据法律法规设定为行政许可的事项共2项(详见附件3)。 (四)北海市人民政府决定调整的行政许可事项6项(详见附件4)。 经调整后,银海区行政许可事项由181项调整为179项,其中乡镇审批事项1项(详见附件5)。 二、工作要求 (一)对取消、下放和调整的行政许可事项,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贯彻落实和制定配套措施。对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不得再实施审批,也不得以备案、审查、核准等形式进行变相审批。要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对取消、下放和调整的行政许可事项,要及时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和行政审批标准化目录库;编制、修订行政许可操作规范及其流程图和办事指南,加强业务培训和检查指导,确保调整到位、监管到位。 (二)对取消、下放以及自治区上收的行政许可事项,由原职能部门制定相应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于文件印发一周内报区审改办备案。对于新增行政许可事项,由各职能部门完成承接方案,制定完善可行的操作规范和流程图,按规定时限进驻审批窗口审批。对调整的行政许可事项,各审批部门要及时更新数据库,编制、修订相关事项操作规范和流程图。 (三)各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继续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效优质的政务环境。
附件: 1.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取消的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涉及银海区部分) 2.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调整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涉及银海区部分) 3.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依据法律法规设定为行政许可事项的目录(涉及银海区部分) 4.北海市人民政府决定调整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涉及银海区部分)
2018年4月1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工商联。 det 365.com办公室 2018年4月17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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