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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银海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北海银海之窗  2018-3-9 11:14:03  点击次数:111  字体大小:缩小 正常 放大

关于《2018年银海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2018年38日,我区印发了《2018年银海区耕地地力补贴实施方案》(北银政办发〔2018〕17号),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是通过国家财政专项资金对承包了耕地,并保护好耕地质量的所有农户实行补贴的一项普惠制扶持政策。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农业厅《关于做好2018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桂农业发〔2018〕14号)和北海市有关工作部署,2018年我区认真贯彻落实扎实推进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结合实际,制定《2018年银海区耕地地力补贴实施方案》。

二、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实施单位。根据改革方案,银海区人民政府作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的责任主体;区财政局负责补贴资金的拨付、兑付情况审核、旬报工作、补贴资金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专账管理;农业部门负责牵头做好农户基础数据采集、审核、汇总分析、测算补贴标准,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供补贴面积基础数据及资金分配方案,各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 的面积的申报、核实和张榜公示、信息的审核和录入,负责本镇补贴的培训、总结、汇总上报工作。              

(二)按照规范程序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规范补贴面积的登记、审核、公示、资金拨付和发放等程序,重点落实好以下工作:

 1.统一依据和标准。全区执行统一的补贴面积依据和补贴标准。2018年我区的补贴面积以土地确权面积为依据,补贴标准根据程序由各镇审核、汇总面积后,由区农水局、区财政局,依据自治区下达我区补贴资金总量和全区农户计税耕地总面积测算,制定全区统一的补贴标准。

2.落实补贴公示制度。由乡镇政府负责公示,通过《农民补贴网络信息系统》,生成每个村组的农民补贴情况公示表(包括农户姓名、补贴面积、核减面积等内容),加盖乡镇人民政府公章后,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在村内公示7天,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间如出现异议,乡镇人民政府应及时进行核实和调整。公示无异议后,通过补贴网系统向县级上传所有信息,并通过纸质文件呈报区财政、农业部门审核。

3.补贴面积抽查。农业部门负责牵头,会同财政部门,并邀请国土资源、统计等部门参与补贴面积等相关数据进行审核,按照每个乡镇随机抽取1-2个村,每个村抽取5-10个农户的方式进行审核。

4.按程序报审和批复。各乡镇的补贴面积通过审核后,有农业部门汇总并测算全区补贴标准,会同级财政共同制定补贴方案,联合行文报区人民政府审定。补贴方案通过区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财政、农业部门对各乡镇的补贴面积和补贴金额给予书面批复,同时在农补网上录入补贴标准,确保公示内容、审核批复与实际发放情况完全一致。

5.及时发放补贴金额。区财政部门或乡镇财政所按照审核批复的补贴面积和补贴资金,委托金融机构将补贴款发放到农户的专门账户。

(三)加强监管和指导。落实定期检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监督,严格核实补贴对象和面积。严禁对不符合补贴条件的耕地给予补贴。

(四)做好政策宣传。做好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通过印发宣传手册、传单、报纸、广播电视等形式做好政策宣传,主动与基层干部群众进行沟通,对因政策调整造成补贴减少的农户要做好解释工作,以取得理解和支持。

三、保障措施

(一)根据政策规定以及实施方案要求,我区对补贴资金的安排使用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做到“补贴政策公开、补贴面积公开、补贴标准公开、补贴农户公开”,确保补贴工作落到实处。

(二)充分利用宣传单、公示图片等形式宣传农民支持保护补政策,使每户农民及时准确了解补贴标准补贴金额。  

(三)严格依照程序落实农业支持保护补贴面积。1.由乡镇通过《农民补贴网络信息系统》,生产每个村组的农民补贴情况公示表(包括农户姓名、补贴面积、核减面积等内容),由福成镇、平阳镇、银滩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各村民小组中公示,确认无异议后,以村民小组为基础,由村委会统一收集汇总上报各乡镇服务中心审核。2.乡镇服务中心核定汇总、建立档案。各乡镇对本辖区内各村委所上报承包耕地面积,依据各地征地情况、退耕还林(还草)、挖塘养鱼(虾)、畜禽养殖、发展林果业、绿化景观建设等情况进行审核,对于不符合补贴的耕地,不予补贴。对于享受补贴的告知农户应承担耕地保护责任,做到耕地不撂荒、不改变用途、地力不降低。

(四)强化公示程序。实行补贴资金公示制,公示内容包括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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