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海区人民政府网 ·银海区纪检监察网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繁体中文 | 网站地图 | 政务微博
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银海之窗 >> 政务公开 >> 政策解读 >> 正文


关于《北海市银海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北海银海之窗  2017-12-7 11:27:52  点击次数:1610  字体大小:缩小 正常 放大

关于《北海市银海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2017年12月6日,我区印发了《北海市银海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方案》(北银政办发〔2017〕155号),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依据

为扎实推进北海市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根据《水利厅关于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桂水资源〔201717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二、总体目标

2017年底,银海区达到《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试行)》要求,通过自治区水利厅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评估验收。

三、主要任务

(一)成立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领导机构

成立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领导机构,完善节水管理机构,保证银海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有序、高效开展。银海区政府要及时成立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发改、工信、财政、住建、市政(城管)、农业、宣传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工作小组,组织和领导开展节会达标建设工作。各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勇于担当,积极牵头负责,加强沟通协调,确保按期完成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目标任务。

(二)严格落实节水管理各项制度

认真贯彻落实《北海市节水用水管理办法》(北政办[2011]148号)、《北海市节约用水奖罚实施细则》(北政办[2012]66号)、《北海市节约用水定额核定办法》《北海市“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施方案》、《北海市城市用水定额(试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水利局,20167月施行)等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和定额,并结合实际,严格落实“节水三同时”、定额管理、计划用水、阶梯水价、超定额计划用水累计加价等各项节水用水管理制度。

三)完善节水管理设施和用水台账

重点完善企业、灌区、居民用水户的用水计量设施,力争做到每家企业、每个灌区、每启城镇都安装有用水计量设施,并完善每个用户用水统计台账工作。

(四)深入开展节水载体建设

银海区要广泛动员辖区企业、单位、居民小区,深入开展节水型企业、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节水型居民小区等节水载体建设工作,确保每个指标都达到规划目标要求。

(五)加强节水器具和技术推广工作

银海区节水管理机构要加强居民生活节水器具推广与检查工作,大力推管道输水、喷灌、滴灌、微灌、水肥一体化等农业节水技术,力争至2017年,全区高效节水灌溉率达到30%以上。

(六)严格控制供水管网漏损率

银海区要加快旧供水管网改造工作,降低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抓好居民生活节水小区,节水型单位建设,推行各种节水技术、设备和器具。确保2017年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

(七)积极推动非常规水资源开发利用

重点推动居民小区雨水集蓄利用、污水处理回用、海水淡化和海水冷却等非常规水资源开发利用工作,抓好城区及各镇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抓好入河排污口整治的措施,探索城市污水处理回用途径,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

(八)按时申报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评估验收

银海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务必在按时完成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自评和申报材料整编工作,已完成达标建设任务的,与10月底向自治区水利厅申请评估验收。

(九)加强宣传推广

银海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与宣传部门的支持,广泛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微博、微信、街头公益广告、单位小区宣传栏等方式,积极营造全民参与节水的社会氛围,增强广大群众节约用水意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银海区政府要加强节水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水利、区发改、工信、财政、住建、城管、农业、宣传等部门领导为主要成员的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领导小组。各相关部门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各负其责,确保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规范、高效、有序开展,切实保障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目标的实现。

(二)强化考核监管。实行节约用水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区人民政府应当把节约用水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作为当地区直政府职能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重点考核包括各镇政府实行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等四方面的制度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建立长效、稳定的水资源管理投入机制,保障所需经费。建立水资源管理奖惩制度,对“三条红线”及水安全保障、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改善等主要指标的落实情况进行年度考核。

(三)建立多元投入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引导,地方为主,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筹资机制,拓宽投融资渠道,保障银海区节水型社会建设资金需要,区财政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建立长效、稳定的节水型社会建设投入机制。

节水专项资金投入包括:节水宣传、节水奖励、节水科研、节水技术改造和节水技术推广、非常规水源利用设施建设和公共节水建设等投入。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关于本站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使用帮助 | 网站地图 | 信息检索 | 政府邮箱 | 网站维护
    版权所有 (C) 2010-2012, det 365.com 桂ICP备10001879号
    政府邮箱:yh3228080#163.com(请将#改成@)
    地址:北海市广东南路与新世纪大道交汇处 电话:0779—3228337(银海区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4505030001

    桂公网安备 450503020000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