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海区人民政府网 ·银海区纪检监察网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繁体中文 | 网站地图 | 政务微博
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银海之窗 >> 机构设置 >> 银海区财政局 >> 通知公告公示 >> 通知公告公示 >> 正文


北海市银海区财政局 北海市银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银海区部门节假日值班带班补助有关事项的通知

北海银海之窗  2018-6-19  点击次数:7  字体大小:缩小 正常 放大

北银财通〔2018〕23号


区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机关事业单位节假日值班管理制度,提高工作效率,调动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促进机关事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经区政府同意,特印发本通知。

一、补助原则

节假日值班带班人员每班原则补休一天,确实未能安排补休的,按“在岗值班,严格考勤”的原则给予适当补助。

二、补助对象

(一)银海区区直部门节假日分类值班、带班同志和值班工作人员。节假日分类值班是指节假日区政府机关大院、防汛、休渔、打击非法游等集中值班。

(二)经区应急办审核确认的以下人员:按照工作职责全年双休日每天24小时不间断值班的值班带班人员以及在防灾减灾,应对突发事件等特殊时段双休日需要24小时不间断值班、带班的人员。

(三)除上述节假日值班带班时间外,单位自行安排的其他加班、值班时间不得作为发放补助的依据。

(四)节假日值班、带班补助与人民警察、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法定工作之外加班补贴不得重复发放。

三、补助的值班时间

补助的值班时间为第二条第(一)款人员在节假日期间以及第二条第(二)款人员在是双休日期间的值班时间。

四、补助标准

补助标准为200/班·人。根据值班分类,按日常工作时间在岗值班带班的,在岗值班期间计为一班;24小时值班的,每值班8小时计为一班。

五、经费来源

节假日值班带班补助从各部门预算公用经费或专项经费中列支。

六、发放要求

(一)各牵头部门要提前制定值班带班计划报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备案,严格执行值班带班人员考勤、补休制度。确实未能安排补休的,由各牵头部门根据值班安排方案及考勤记录,应补休未休审批等材料,填写银海区部门节假日值班带班补助发放审核表,经党委办、区政府办或区应急办确认,报区人社局、财政局审核后予以发放,发放审核时间为半年一次(6月和11月)。

(二)严禁普发、滥发值班带班补助,自觉接受值班管理部门以及审计、监察、人社、财政部门的监督。

七、区辖各镇参照执行。

八、本文自201811日起施行。

 

附件:银海区部门节假日值班带班补助发放审核表

 /Kindeditor/attached/file/20180702/20180702191423742374.docx

 

北海市银海区财政局          北海市银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19日

 

 

(联系人:孙祖瑶;联系电话:32284491368779458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北海市银海区财政局办公室               2018619日印发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关于本站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使用帮助 | 网站地图 | 信息检索 | 政府邮箱 | 网站维护
    版权所有 (C) 2010-2012, det 365.com 桂ICP备10001879号
    政府邮箱:yh3228080#163.com(请将#改成@)
    地址:北海市广东南路与新世纪大道交汇处 电话:0779—3228337(银海区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4505030001

    桂公网安备 450503020000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