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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银财通〔2018〕13号
全区各预算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财务状况管理程序,有效强化管理,加强对预算单位财务状况的监督,完善财会监管机制,现要求于2018年1月10日起,各级预算单位基本账户、基建账户、专户的财务核算(包括会计和出纳)必须进入预算单位统一财务系统服务平台进行账务处理。为全面推进全区各预算单位统一财务平台记账的改革工作,望尚未按要求使用财务系统服务平台记账的预算单位务必在4月30日前将2018年基本户、基建户、专户的财务核算统一采用财务平台记账。从5月1日起,我局将停止仍未统一使用财务软件记账的预算单位支付业务。 特此通知。
(此页无正文)
北海市银海区财政局 2018年3月21日
(联系人:谢谨旋;3228362,13877325047)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北海市银海区财政局办公室 2018年3月21日印发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北海市银海区财政局办公室 2018年3月7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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