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海区人民政府网 ·银海区纪检监察网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繁体中文 | 网站地图 | 政务微博 |
|
您现在的位置: 银海之窗 >> 政务公开 >> 重大决策预公开 >> 正文 |
|
|
关于《北海市银海区2018年建档立卡C级危房贫困户房屋修建实施方案》的征求意见稿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精准脱贫摘帽标准及认定程序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41号)《中共北海市银海区委员会办公室 det 365.com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银海区“十三五”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北银办发〔2016〕12号),为大力实施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C级危房改造,解决我区农村贫困群众最基本的安全住房需求,确保脱贫攻坚任务的顺利完成,结合我区实际。我区起草了《北海市银海区2018年建档立卡C级危房贫困户房屋修建实施方案》,现公开征求意见。有意见者,请于6 月8日前与北海市银海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联系。联系人:董文萍,电话:3228342 ,电子信箱:3228356@163.com。
北海市银海区2018年建档立卡C级 危房贫困户房屋修建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精准脱贫摘帽标准及认定程序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41号)《中共北海市银海区委员会办公室 det 365.com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银海区“十三五”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北银办发〔2016〕12号)精神和自治区关于贫困户“双验收”的标准要求,为解决我区农村地区住房困难贫困户的基本住房问题,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加大扶持力度,全力帮助我区农村住房困难户建设或改造住房,切实改善农村贫困群众居住条件,确保贫困户住房达到脱贫标准。 二、实施对象 经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鉴定其住房为C级危房的银海区“十三五”建档立卡贫困户。
三、目标任务 银海区全部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达到B级以上房屋安全标准。 四、扶持政策 按照不超过4000元/户发放C级危房修建补助,实报实销,超过4000元部分由贫困户自筹解决。以贫困户为实施主体对房屋进行修建,验收通过后,由乡镇政府将补助经费直接拨付给贫困户。 资金来源:区本级财政安排资金。 五、实施步骤 (一)开展房屋鉴定。各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要立即安排人员对辖区内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住房进行一次全面的核查,按要求填写《银海区建档立卡贫困户房屋鉴定表》,鉴定完成后及时将有关情况反馈到村委,要在村务公开栏和村民小组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辖区镇政府审核汇总C级危房贫困户名单,报区扶贫办、区住建规划局备案。 (二)各镇政府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做好需要进行C级维修房屋的评估预算,所委托的第三方在区政府指定范围,且评估预算资金应列入区本级财政安排的资金内,并在7月30日前第三方完成C级危房的评估预算。 (三)指导修缮加固。各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各村委、各帮扶人要加强与贫困户的沟通,指导贫困户做好C级危房危险构件的维修,修缮加固工作须在10月30日前完成。 (四)严格验收房屋。贫困户完成房屋修建完成后,由各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各村委、相关扶贫工作组长、各帮扶人组成验收组对房屋维修情况进行验收,按要求填写《银海区建档立卡贫困户房屋修建验收表》。 (五)规范拨付资金。C级危房贫困户名单确定后,由区住建规划局按审核通过的户数一次性向区政府申请贫困户修建补助资金,区财政局在15-2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付到位区住建规划局,然后由区住建规划局按各镇C级危房的户数在5-7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付到相关乡镇。各镇政府在房屋修建完成验收通过后方能拨付补助资金,须11月10日前全部拨付到位。 (六)发挥主体作用。坚持以贫困户为实施主体,贫困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帮建意愿的,乡镇政府、村委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贫困户选择有建设经验的施工队伍建设,并确保质量安全和进度,具体事宜由贫困户与施工队伍之间协商确定。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实施C级危房修建是我区扶贫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问题、实现贫困农民住有所居的重要民生工程。各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协调合作,共同推进此项工作。 (二)科学指导。各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职责分工指导农户开展住房修建。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农民树立自筹自建为主、外部扶助为辅的观念,彻底抛弃“等、靠、要”思想,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的精神;指导农户从实际出发,根据经济承受能力,量力而行,合理控制修建总造价。 (三)强化管理。区财政部门负责统筹落实财政补助资金,加强对补助资金的监督,做到专款专用。要实行公示制度,公开扶持计划、扶持对象、扶持补助资金,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要实行项目专档管理,建立专项档案,逐户登记造册,做到一户一档。 (四)严格监督。各镇政府、各帮扶单位负责对C级危房修建工作质量、工程进度、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区政府督查室、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区财政局、区扶贫办等相关部门负责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切实严肃纪律,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
北海市银海区2018年建档立卡C级 危房贫困户房屋修建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精准脱贫摘帽标准及认定程序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41号)《中共北海市银海区委员会办公室 det 365.com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银海区“十三五”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北银办发〔2016〕12号)精神和自治区关于贫困户“双验收”的标准要求,为解决我区农村地区住房困难贫困户的基本住房问题,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加大扶持力度,全力帮助我区农村住房困难户建设或改造住房,切实改善农村贫困群众居住条件,确保贫困户住房达到脱贫标准。 二、实施对象 经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鉴定其住房为C级危房的银海区“十三五”建档立卡贫困户。
三、目标任务 银海区全部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达到B级以上房屋安全标准。 四、扶持政策 按照不超过4000元/户发放C级危房修建补助,实报实销,超过4000元部分由贫困户自筹解决。以贫困户为实施主体对房屋进行修建,验收通过后,由乡镇政府将补助经费直接拨付给贫困户。 资金来源:区本级财政安排资金。 五、实施步骤 (一)开展房屋鉴定。各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要立即安排人员对辖区内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住房进行一次全面的核查,按要求填写《银海区建档立卡贫困户房屋鉴定表》,鉴定完成后及时将有关情况反馈到村委,要在村务公开栏和村民小组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辖区镇政府审核汇总C级危房贫困户名单,报区扶贫办、区住建规划局备案。 (二)各镇政府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做好需要进行C级维修房屋的评估预算,所委托的第三方在区政府指定范围,且评估预算资金应列入区本级财政安排的资金内,并在7月30日前第三方完成C级危房的评估预算。 (三)指导修缮加固。各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各村委、各帮扶人要加强与贫困户的沟通,指导贫困户做好C级危房危险构件的维修,修缮加固工作须在10月30日前完成。 (四)严格验收房屋。贫困户完成房屋修建完成后,由各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各村委、相关扶贫工作组长、各帮扶人组成验收组对房屋维修情况进行验收,按要求填写《银海区建档立卡贫困户房屋修建验收表》。 (五)规范拨付资金。C级危房贫困户名单确定后,由区住建规划局按审核通过的户数一次性向区政府申请贫困户修建补助资金,区财政局在15-2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付到位区住建规划局,然后由区住建规划局按各镇C级危房的户数在5-7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付到相关乡镇。各镇政府在房屋修建完成验收通过后方能拨付补助资金,须11月10日前全部拨付到位。 (六)发挥主体作用。坚持以贫困户为实施主体,贫困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帮建意愿的,乡镇政府、村委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贫困户选择有建设经验的施工队伍建设,并确保质量安全和进度,具体事宜由贫困户与施工队伍之间协商确定。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实施C级危房修建是我区扶贫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问题、实现贫困农民住有所居的重要民生工程。各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协调合作,共同推进此项工作。 (二)科学指导。各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职责分工指导农户开展住房修建。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农民树立自筹自建为主、外部扶助为辅的观念,彻底抛弃“等、靠、要”思想,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的精神;指导农户从实际出发,根据经济承受能力,量力而行,合理控制修建总造价。 (三)强化管理。区财政部门负责统筹落实财政补助资金,加强对补助资金的监督,做到专款专用。要实行公示制度,公开扶持计划、扶持对象、扶持补助资金,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要实行项目专档管理,建立专项档案,逐户登记造册,做到一户一档。 (四)严格监督。各镇政府、各帮扶单位负责对C级危房修建工作质量、工程进度、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区政府督查室、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区财政局、区扶贫办等相关部门负责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切实严肃纪律,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银海区建档立卡贫困户房屋鉴定表 2.银海区建档立卡贫困户房屋修建验收表
附表1: 银海区建档立卡贫困户房屋鉴定表
房屋状况评定解释说明
注:此表原件存入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中,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留存复印件。
附表2: 银海区建档立卡贫困户房屋修建验收表
|
关于本站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使用帮助 | 网站地图 | 信息检索 | 政府邮箱 | 网站维护 |
版权所有 (C) 2010-2012, det 365.com 桂ICP备10001879号 政府邮箱:yh3228080#163.com(请将#改成@) 地址:北海市广东南路与新世纪大道交汇处 电话:0779—3228337(银海区政府办公室) |
|||||
网站标识码:450503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