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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冠岭山庄主楼项目酒店园林景观设计招标公告(项目编号:FS(6)2017262G)

北海银海之窗  2018-2-28 10:13:37  点击次数:388  字体大小:缩小 正常 放大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海冠岭山庄主楼项目酒店园林景观设计已由北海市银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北银发改登字【2016】3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西城投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西城投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FS(6)2017262G

报建号:

建设地点:北海市银海区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22875.00平方米(约34.31亩),总建筑面积为4420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170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2500.00平方米)。项目园林景观投资估算4600万元。

合同估算价:130万元

设计服务期限:接到任务书后设计服务周期为250个工作日(不含审图时间),服务期至室外园林景观验收阶段。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见下表:

序号

名称

份数

提交时间

有关事宜

1

概念设计文件

6

签订合同且提供设计所需全部资料后20天内

提供初步概念方向性的设计草图

2

方案设计

8

确认概念设计方案后20天内

概念设计方案进行深化设计

3

硬景扩初初步设计

6

确认方案设计方案后30天内

供初步评审

4

硬景扩初详细设计

8

确认硬景扩初初步设计方案后30天内

供初步评审

5

软景扩初初步设计

6

确认硬景扩初详细设计方案后20天内

供初步评审

6

硬景施工图

18

确认软景扩初设计方案后30天内

供工程施工

7

软景施工图

18

确认硬景施工图后30天内

供工程施工

8

工程设计估算书

2

软景扩初初步设计方案评审通过后15天内

供施工招投标

招标范围:█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  █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初步设计招标  █施工图设计招标(包括但不限于园林建筑、园林电气、园林给排水、水景、道路、照明、亮化、绿化、智能化等景观工程设计),并为工程估算、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和工程施工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服务;履行景观园林施工审查职责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境内外经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与工程要求相符合的资质(资格)的设计承包商均可报名。境外投标人参与方案设计投标的,应按照《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市〔2008〕63号)执行;境外投标人参与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投标的,应按照《关于外国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设计活动的管理暂行规定》(建市〔2004〕78号)执行。

3.1 具备以下(1)或(2)的资质要求

(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专业设计甲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直接参与设计全过程。属于境内事业单位的投标人提供人员编制证。

(2)境外设计单位应具有登记注册证书和应当具有与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专业设计甲资质的境内设计单位的合作协议作为投标联合体。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直接参与设计全过程

3.2 业绩要求:█有要求: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企业完成过类似工程设计项目(类似项目业绩指:考核期内完成或承接过五星级及以上酒店景观园林或景观绿化设计项目案例

3.3 财务要求: █无要求。

3.4 信誉要求: █有要求:企业和人员未被停业。

3.5 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投入的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景观园林或风景园林或园林绿化等相关专业设计执业资格证书,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直接参与设计全过程;考核期内完成或承接过五星级及以上酒店景观园林或景观绿化设计项目业绩(附设计合同或协议或中标通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6 其他主要专业设计负责人要求:按《评分办法》“其他主要人员资历和业绩”条款要求。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出具联合体协议书,且其中一方联合体单位至少一家必须是具有同等资质的境内法人设计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7.1联合体成员可由1 家或以上境内设计单位和1家或以上境外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境内设计单位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境外设计单位须提供相应的设计资格证书。

3.7.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7.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境内、境外设计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7.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8 其他要求:所有参加投标的设计方案的署名权归投标人所有,所有权归招标人所有(附著作权转让承诺函。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第二名、第三名)的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经济补偿费:评标委员会依据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分,由高至低排名,评出前三名,其中最高分者为中标人,中标人不支付设计补偿费,其余,第二名和第三名设计单位分别给予投标设计方案补偿费用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以上款项在投标单位所参与的文件齐全时才给予支付,否则不作任何补偿。招标人有权使用受补偿方的部分方案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2  28 日至2018 3  6 日,每日上午9时至  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代表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                               北海市北海大道中段177号北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北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备注:招标文件售价应当限于补偿印刷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 3  20  15  00 分,地点为北海市北海大道中段177号北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北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递交,否则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设计方案招标)     █综合评估法(设计团队招标)

8. 设计费用支付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

9. 本项目要求采用新型技术

█无      □有,要求采用以下技术:□装配式技术  □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北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bhsggzy.cn、广西招标网上发布。

11. 交易服务单位北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2. 监督部门及电话:监督部门及电话:北海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0779-2033956

13.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城投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

                                                         设备招标中心

地址:南宁市中越路7号东盟财经中心B座5 楼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纬武路165号

邮 编:530025                                 邮 编:530022

联 系人:吴工                                 联系 人:严工

电 话:0771-4952660                           电话:0771-2848933

传 真:0771-4952205                           传 真:0771-2848900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gxzbzx6@163.com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南宁桃源支行

账 号:                                       账 号:087886120100304013378

 

 

招标人:广西城投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8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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