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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海区检察院2017年度绩效考评工作展示

北海银海之窗  2017-12-29 10:32:10  点击次数:309  字体大小:缩小 正常 放大

银海区检察院2017年度绩效考评工作展示

    

    一、绩效考评工作概况

2017年以来,我院在银海区党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十九大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绩效考评总体要求,积极推进银海区法治建设,在强化法律监督职能、规范司法行为上下功夫,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健康发展,各项绩效考评职能性工作均完成任务,为建设生态宜居和谐美丽银海新城区提供了良好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

二、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银海区经济发展

我院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围绕主题主线,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重点,以息诉罢访为目的,全力做好涉检信访工作,我院全年没有重大涉检信访案件。年内区院没有反馈我院有涉检非正常进京、进邕上访情况。

(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积极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查办科技惠农、农业扶持、危房改造、渔船更新改造等方面的国家补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为主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13件13人全部都是大案,侦结13件13人,全年侦结率为100%,移送审查起诉12件 12人,全年移诉率92.3%。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00万余元。

围绕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安全生产、执法司法等重点领域,反渎职侵权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立案2件2人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2件2人,没有无罪判决。积极采取各种形式开展职务犯罪预防,个案预防数6件;提出预防检察建议9件并全部被采纳;开展预防调查9次;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410次。

 (三)依法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妥善化解社会矛盾,深入推进平安银海建设。

全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46件356人,审结243件  353人,批准逮捕225件312人,审查逮捕案件100%在法定期限内办结,认真抓好审查逮捕案件质量,全年批准逮捕后没有作绝对不起诉案件。

受理审查起诉案件327件577人,审结276件473人,起诉205件363人,均在法定期限内办结。全年纠正遗漏同案犯15人。

(四)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认真履行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责,在依法惩治犯罪的同时,更加注重保障人权,严防冤假错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检察机关办理的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今年提请抗诉案件1件,已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加大对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力度,年内共受理民事监督案件5件,均已在法定办案期限内办结

(五)加强司法活动监督,保障司法规范化发展

注重法律诉讼过程中的法律监督,开展司法办案流程监控工作,要求每季度制作流程监控报告,我院每个季度制作流程监控报告1期,全年共制作流程监控报告4期。年内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1次,评查不捕、不诉案件27件,并制评查报告1份,参与区院组织的案件质量评查活动1次,评查案件2件。

(六)妥善处理举报控告申诉案件,化解社会矛盾

高度重视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建立健全涉检信访风险评估预警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检信访的发生,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依法及时解决群众合理需求,努力实现息诉罢访、案结事了。年内所受理的来信来访均在法定期限内分流,处理率达100%。

(七)推进司法警察规范化建设,提供有力警务保障

   以保障办案安全为重心,充分的发挥法警在办案工作中尤其是查办自侦案件中的作用。法警全年出警率达100%,协助办案看管嫌疑人及被告人70人次187天,有效保证了办案安全。

(八)加强检察技术工作,提高保障能力

运用侦查指挥系统、办案业务等系统提高侦查办案质量和效率,信息化建设取得新进展,全年共受理技术类案件79件,办结79件,办结率为100%,达到全年办结率95%的要求。全力保障本院内部网站正常运转,保证网络畅通、数据安全,无重大数据丢失事故发生。

(九)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活动,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

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活动,共受理移送人民监督员监督的案件2件2人,全部经过人民监督员评议,告知有关人民监督员监督事项15件15人次,年内应当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案件全部进入监督程序。年内举行“检务开放日”活动1次,组织召开党外人士暨非公企业代表座谈会1次,诚恳通报检察工作,听取意见和建议,商议改进检察工作的措施及保护和促进非公企业发展的办法。

 (十)社会公众提出的意见、建议整改

目前尚没有收到需要整改的意见和意见。

 (十一)2017年度深化司法改革任务

我院已根据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和要求,积极落实司法改革任务,完成内设机构组合调整、落实检察官员额制度,并积极支持配合落实监察体制改革工作。

(十二)完成2017年度扶贫工作任务

我院根据区委扶贫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落实各项扶贫工作措施,发动检察干警为贫困户捐款7000元,本院资助贫困户发展生产及生活资金 45300元,组织帮扶人进村开展扶贫工作近652人次,较好地完成了扶贫工作任务。2017年我院计划脱贫15户,经自查,已经全部达到脱贫标准。

   (十三)年度临时性重大工作

 今年以来没有收到上级机关部署的临时性重大工作任务。

 (十四)创先争优加分

获得自治区以上表彰奖励三项,市级单位表彰两项,合计加2.1分。自治区级表彰奖励有:我院办理的潘彪盗窃案获全区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优秀纠正漏捕案件、我院拍摄的《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系列照片获得全区检察机关优秀新闻作品摄影类三等奖。市级表彰奖励有:我院公诉科的集体三等功、政工科获集体嘉奖。

工作创新加分有六项,合计可加1.4分:陈全彪受贿案起诉工作情况被自治区检察院《情况反映(职务犯罪大要案专刊)》采用;我院拟写的五份工作经验、成果材料被市检察院工作简报采用。

                            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检察院

                               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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