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强化增收节支,确保预算平稳运行。一是积极而为,多措并举,加强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主动与税务部门联系,相互配合,共同努力,形成合力,积极组织税收入库工作。二是按照“有保有压”原则,压缩行政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严把经费支出“关口”,2016年全区“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37 %。三是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收回结余资金764万元。
2、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缓解收支矛盾。准确把握国家、自治区和北海市投资重点和倾斜领域,积极向上级财政部门汇报和反映我区情况,努力争取资金。全年获得上级补助资金80446万元,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
3、持续加大对“三农”投入,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统筹财政资金用于扶贫、河海堤及农田水利项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中低产田改造、通村级公路、“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等,其中本级财政用于扶贫的资金达到1299万元,中低产田改造资金2200万元,一事一议项目资金418万元;认真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按时足额拨付强农惠农补贴资金。
5、深化财政改革,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得到显著提高。一是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成效显著,全年开展财政投资评审项目150个,审减资金约2726万元,节约了大量财政资金;二是扩大预算绩效管理试点范围,将预算绩效管理扩大到所有预算单位;三是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贯彻落实《北海市银海区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意见》;四是组织开展了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完成涉农资金和民生资金专项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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