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助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年内13次召开区委常委会研究部署党风廉洁建设工作。区委书记与各党委(党组、党工委)书记、区直机关单位负责人签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
二、强化督查,确保换届风清气正。建立多项制度,确保在换届期间对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能够及时有效的进行处理。成立区换届风气督查组对换届风气进行督促检查。严把党员干部“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关,为党员干部出具党风廉政鉴定560人次。
三、强化廉政教育,坚持不懈抓干部作风建设。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纪党规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及时传达自治区纪委、市纪委关于中央八项规定和“十个严禁”文件精神,全区各级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层层签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承诺书。在关键时间节点“发送廉洁短信”3000条,进行9次明察暗访。开展换届纪律集体约谈、任前廉政考试、廉政谈话、上廉洁党课等,进一步强化廉洁意识。组织观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参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展等,召开全区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警钟常鸣。对22批54名违纪党员干部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四、强化纪律审查,保持反腐高压态势。紧盯“四风”和扶贫领域、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点岗位,深挖细查,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一批蛀虫。深挖出福成镇原党委委员、副镇长孙敬昭贪腐案, 该案涉及农村危房改造资金955万余元。落实“一案双查”机制,对负有落实责任不力、监管不到位的区住建局原局长进行了立案追责。2016年全区共收信访件67件,立案90件,结案90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90人,科级干部6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1人,收缴违纪金额161万元,其中区本级立案27件。
五、强化自身建设,提升纪检监察干部能力。在今年换届中,确保办案人员占纪委编制数的30%以上。通过跟班学习、以案代训、外出学习以及建立工作月推进会制度、干部月学习制度,加强对换届后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严防“灯下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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