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始信件 | 
			
				| 用户名 | 农民乐 | 
			
				| 来信时间 | 2016-12-23 | 
			
				| 信件类型 | 求助 | 
			
				| 信件编号 | bh2016122320103877 | 
			
				| 标题 | 农村妇女儿童权利谁来保障? | 
			
				| 正文 | 我是北海市银海区平阳镇东星村委深泥坑村的村民,2016年5月份咨询关于“我未婚到已婚,户口一直落户在深坭坑村,有自己的住房,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参加农村医疗合作社,可是为什么总是无法享受村里集体权益,集体财产的分配,集体自留土地的再次分配,集体土地征收款的分配”问题。上次回复我让我走司法程序,我到法院上诉了,依然没有结果。村里人始终认为村规就是王法,大于一切,封建落后的思想,没有丝毫法律意识。现在国家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是“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可是,身为村中人,男女不平等,女的就不能享受村里的集体权益,村民不懂法,不守法,何来法治?如果总是让村民不懂法,不守法为借口,剥夺我享受该享受的权益,让我总在农忙时间频繁上诉依然无果,何来公正?村民不懂法,不守法,政府不应该多多向他们普及法律知识吗?给他们上法律知识课吗?他们食古不化,思想工作难做,就可以任由他们这样把村规当王法这样横行吗?文盲不是借口,法盲也不是借口,新社会就该有社会的样子,就该接受新思想,不能顽固不化,村中强强联姻,人多势众,就该欺负我这么一个妇道人家。现在农村的现象就摆在那,村里各自成亲家,依附人多,称霸一方,规定村规,说嫁出本村的女儿,就不能享受村里的一切,管你户口在不在本村。面对农村霸王条款,政府就不能帮帮我吗?村民思想腐化,就不能用法律知识去教化他们吗?任由我这样的事件,永远也得不到解决吗? | 
			
				| 是否公开 | 公开信件 | 
		
	
	
		
			
				| 已有回复 | 
			
				| 答复来信“农村妇女儿童权利谁来保障?” | 
			
				| 承办部门 | 银海区政府 | 
			
				| 分发日期 | 2016-12-23 | 
			
				| 回复日期 | 2017-01-12 | 
			
				| 回复内容 | 农民乐网友:
 您好!您在市政务网上发布的求助信《农村妇女儿童权利谁来保障?》收悉,我镇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派员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我镇政府多次协商东星村委深泥坑村小组给予您及儿子本村村民的集体权益分配的同等权益。但由于深泥坑村小组一直拖延不办,致使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
 近日,我镇政府有关部门帮助您向上一级法院代写上诉状,目前案件正处于二审审理阶段。我镇政府会一直关注此事,积极提供有关帮助。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欢迎您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银海区平阳镇人民政府
 2017年 1月 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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