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一)名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二)性质: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试行)》。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北海市银海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行政审批条件
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五、实现范围和对象
参照投资体制改革的有关规定,属县区工信部门核准或备案的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由县区工信局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
年耗能3000吨标准煤或年用电量3000万千瓦时以上(含)的技术改造项目。
用能工艺、设备及能源品种等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或能源消耗总量超过节能审查批准能源消耗总量10%(含)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重新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
六、申请材料
(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的节能篇(章)(一式3份,原件);
(二)咨询评估单位的节能分析篇(章)的评估报告。(一式3份,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2份)。
七、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2个工作日。
八、行政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
九、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
不收费。
十、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十一、办理地点
银海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信局办事窗口
十二、咨询、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779-3213548
投诉电话:0779-3210372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