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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银政办发〔2009〕93号 det 365.com办公室 关于印发det 365.com 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查处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企事业单位: 《det 365.com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查处办法》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实施,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九月二十七日 det 365.com 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查处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和监察机关负责对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过实施电子监察系统实时监控以及受理群众投诉,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自查与互查、抽查与普查、专项检查与综合检查等方式,及时掌握各级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发现及纠正存在的问题,促进依法行政。 区各级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公布举报电话,指定专人处理群众投诉。 第三条 监督检查按照分级负责、上级督查下级,全面监督与重点部门、重要事项及关键岗位的监督相结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与促进依法行政相结合进行。 第四条 监督检查的重点是政府信息公开是否客观公正、便民及时和规范准确。具体内容为: 第五条 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法规规定的情形,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追究责任。 第六条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第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区政府办、区监察局负责解释。 主题词:行政事务 信息 监督 查处 办法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法院、区检察院,银海区各分局。 det 365.com办公室 2009年9月27日印发 (共印58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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