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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银海区侨港越南归难侨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工程项目 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北海市银海区侨港越南归难侨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工程项目已由北海市银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关于北海市银海区侨港越南归难侨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北银发改【2017】69号)、《关于北海市银海区侨港越南归难侨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北银发改【2017】76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北海银海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含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该项目位于北海市银海区侨港镇港口路东,红棉路西,环岛路北,派出所南路南 建设规模: 拟建北海市银海区侨港越南归难侨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安置住房,总用地面积约1252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59380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 16362.4万元(勘察设计费暂估价485.6万元、工程费用暂估价15876.8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含报建报批)的工期等)为 950 天(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工期50天,施工工期 900 日历天。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 2.2招标范围: 在项目拟建规模、建设标准及投资估算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红线范围内的勘察、设计(阶段包括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以上各阶段在经过招标人同意后,必须取得主管部门批复;施工图审图完成后承包人编制工程预算并报北海市银海区财政评审中心审定);勘察、设计内容包括 建筑、结构、人防、消防、给排水、电气、节能、总平(含道路、绿化、综合管网)等(经业主方确定的设计任务书范围内的设计漏项和缺项由总承包方承担责任)。施工(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工程内容、建筑、结构、人防、消防、给排水、电气、节能、总平(含道路、绿化、综合管网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 质量要求:①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②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及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施工标准及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如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委派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中级及以上职称。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职称为高级以上(含高级)职称。 3.2.3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1家设计单位和1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3.6业绩要求: 2015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潜在投标人承接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单项合同金额在0.9亿元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项目,在建或已完成均可,以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为准。 4. 投标报名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12 月 4 日至 2017 年 12 月 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5: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 、身份证及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盖单位公章留档,原件备查。)在北海市北海大道北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北海市公共资源交易进行现场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5.1 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7 年 12 月 4 日至 2017 年 12 月 8 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30 时至 17:30时,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身份证、联合体协议书在 北海市北海大道北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北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12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地点为 北海市北海大道北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北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综合评估法 8.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北海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www.bhcetc.com、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www.gxcic.net/(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发布。 10. 交易服务单位北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 监督部门及电话北海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0779-2033956 12. 联系方式招标人: 北海银海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北海市银滩中路3号银滩大桥旁 地 址: 北海市北京路49号桂成花园A座1706 邮 编: 536000 邮 编: 536000 联 系 人: 刘工 联 系 人: 王工 电 话: 0779-3881522 电 话: 0779-3227382 传 真: 0779-3227382
2017 年 12 月 1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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