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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银海区和平村委会大老虎村、小老虎村、打席村、电建村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海市银海区和平村委会大老虎村、小老虎村、打席村、电建村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已由北海市银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北海市银海区发展和改革局文件《关于北海市银海区和平村委会大老虎、小老虎村、打席村、电建村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变更的批复》 (北银发改【2017】31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北海银海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措(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北海市银海区和平村委会大老虎、小老虎村、打席村、电建村。 建设规模: 1、新建安置用房 新建安置用房1386户,用地面积约176155.05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约47700平方米,新建安置区建筑面积约208495平方米,新建总建筑面积约316201.14平方米。 2、环境综合整治 电建村环境综合整治用地面积约为357844.14平方米。其中:改造既有建筑户数538户,总建筑面积约150007.54平方米;拆旧建新368户,总建筑面积约107706.14平方米;市政配套设施改造(道路、水电、绿化、公共服务设施等)。 3、配套市政道路建设。 配套市政道路新建12条道路,用地红线宽度分别为16米、20米、30米、40米、50米,总长度11916米。 合同暂估价:125738.56万元(其中设计费暂估价2864.02万元、工程费用暂估价122874.54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 :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含报建报批)的工期等)为1002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152天;施工工期850日历天。 招标范围:对本建设项目进行设计、施工总承包及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建设红线范围内的设计(含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必须取得主管部门批复;施工图审图完成后招标人编制工程预算并报北海市银海区财政评审中心审定),设计内容包括建筑工程(地基处理、建筑、结构、装修、人防、消防、给排水、电气、建筑智能、总平、绿化等)、市政工程(公共交通设施、给排水、燃气、城市防洪、环境卫生及照明等基础设施建设)。设计漏项和缺项由总承包方承担责任。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的各种相关批复文件的办理。 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工程内容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等的总承包内容。 质量要求:①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住建厅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②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住建厅现行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同时具备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及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含壹级)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含壹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1.2注意事项: (1)投标人需具有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财务、风险承担能力; (2)投标人需具有工程项目管理、设计管理、采购管理和施工管理等职能机构; (3)投标人需具有涵盖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管理制度,包括管理程序和工作标准; (4)投标人需具有与工程总承包相适应的专业技术和项目管理人才队伍;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如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委派项目总负责人,也可由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兼任):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职称为高级以上(含高级)职称。 3.2.3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北海市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北建施〔2015〕5号)的规定。 3.3 业绩要求: 2012年06月01日以来投标人有已完成的总投资金额在3亿元以上(含3亿元)的类似工程的设计及施工业绩。设计业绩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以设计周期结束日为准;施工业绩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1 家设计单位和 1 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以各自分工确定联合体资质,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各方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确定联合体各方资质,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承担相同分工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5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联合体成员与评审有关的、但未进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的主体资讯、业绩、人员等资料除外,评审时原件备查】。 3.6投标报名诚信要求:企业和人员(含联合体成员所有企业和人员)未被列入“北海市建筑市场监管系统”的黑名单中。 4、现场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6月20日至2017年06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 时0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IC卡及身份证(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的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及身份证,联合体的设计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IC卡及身份证。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盖单位公章留档,原件备查。)到北海市北海大道北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北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刷卡实行现场报名。 报名方式:由专职投标员刷卡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7年06月27日至2017年07月03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 时0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时,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IC卡及身份证(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身份证及联合体协议书。)在北海市北海大道北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北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7月17日09时00分,地点为北海市北海大道北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北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 及专职投标员持本人IC卡刷卡通过验证(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各方专职投标员均到场,施工单位刷诚信卡及设计单位刷IC卡)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8.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北海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www.bhcetc.com、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http://www.gxcic.net/发布。 10. 交易服务单位 北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 监督部门及电话 北海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0779-2033956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北海银海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海市银滩中路3号银滩大桥旁 联系人:刘工 电话:0779-3889193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北海市北京路49号桂成花园大厦D座1602室 联系人:陈工 电话:13977961880 传真:0779-3227190
2017年6月19日
北海银海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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