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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银海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事指南——结婚登记须知

北海银海之窗  2014-9-29 17:06:59  点击次数:3609  字体大小:缩小 正常 放大
 

结婚登记须知

承办中国国内常住户口在北海市银海区居民的结婚登记业务。

一、结婚登记条件

1、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户口在北海市银海区;

2、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申请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4、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

5、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6、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7、当事人双方均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8、结婚登记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合法、完整、真实、清晰、有效。

二、当事人应提交的登记材料:

1、本人的常住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A4纸),复印样式以档案保管部门规定的格式(样式公示附后)为准。

2、提交3张大2寸(60mm×40mm)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彩色照片, 光面相纸,背景红色;

三、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程序:

1、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携带所需有效证件和照片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结婚登记告知单》“当事人”一栏签名;

3、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4、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5、申请人向婚姻登记员宣读本人的声明书;

6、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声明进行审查,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四、收费标准:

结婚证工本费: 9/对。

国内居民补办结婚登记

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补办结婚登记,适用结婚登记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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