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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现房申请贷款

北海银海之窗  2018-5-22 22:51:04  点击次数:20  字体大小:缩小 正常 放大

住房公积金贷款办事明白卡(二)

 

购买现房申请贷款

(一)个人申请资料

份数

备注

借款人、配偶、共有人身份证原件

   

借款人、配偶、共有人户口簿

复印件各3

复印首页、户主登记页及本人登记页。户口信息有变更的,需复印变更页,如果配偶是军人的,提供军官证或士兵证(复印封皮及信息页)

借款人及其他共有人的结婚证或离婚证、离婚协议或判决书

复印件3

 

未婚声明(中心提供)

原件3份,

未婚、离异、丧偶者填写

经济收入证明(盖单位公章、有效期3个月内)

原件2

配偶有工作单位、不交公积金者提供,另需提供近六个月银行工资流水1

在其他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缴存地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有效期1个月)

原件1

全国统一的版本

(二)所购房屋及相关资料。

购房合同、购房不动产统一发票或收据(二手房)、契税完税证、现金缴款凭证或刷卡小票等

复印件2

银行现金缴款凭证或刷卡小票的金额必须与不动产发票的金额相符

抵押物的权属证明(房产证、土地证)

复印件2

 

借款人、配偶同、共有人《房屋交易与产权档案查询证明》(有效期1个月)

复印件2

工作地、购房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

开发商所开发项目没在住房公积金中心备案过的,项下预售商品房,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须提供土地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项目封顶照片,以上材料盖公章确认。

注:上述个人及购房材料均需提供原件核实,所提供的复印材料统一使用A4纸。

贷款咨询电话:北海:12329合浦:12329

 

按要求提供全部材料是您的义务,请主动配合,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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