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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的资料

北海银海之窗  2018-6-30 22:03:35  点击次数:18  字体大小:缩小 正常 放大

提取业务

住房公积金提取咨询电话:12329

 

 

 

 

住房消费(使用)提取所需材料原件及注意事项

(一)购买一手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准备以下材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身份证;

3、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需出示联名卡;没有联名卡的,需提供本人的银行一类借记卡;

4、购买预售房的,提供备案证明、购房合同、发票;购买现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发票和契税完税票据;

5、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以家庭为单位;配偶方或父母、子女需提取的,除按照以上第1、2、3项内容提供配偶方或父母、子女的资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等关系证明材料。

注意事项:①提取的有效期限:在全部付清房款(不含贷款)或合同生效之日起二年之内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②提取额度:同一套房屋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总额,不应大于实际支付所购住房的价款(不含贷款);③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④符合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于5个工作日内办理转账手续(下同)。

(二)购买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准备以下材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身份证;

3、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需出示联名卡;没有联名卡的,需提供本人的银行一类借记卡;

4、契税完税票据;

5、房屋所有权证书;

6、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以家庭为单位;配偶方或父母、子女需提取的,除按照以上第1、2、3项内容提供配偶方或父母、子女的资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等关系证明材料。

注意事项:①提取的有效期限:以房产证登记时间作为起点二年之内可每年申请提取一次;②提取额度:同一套房屋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总额,不应大于实际支付所购住房的价款(不含贷款)。

(三)购买房改房等保障性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同时准备以下资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身份证;

3、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需出示联名卡;没有联名卡的,需提供本人的银行一类借记卡;

4、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5、购房合同;

6、付款凭证;

7、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以家庭为单位;配偶方或父母、子女需提取的,除按照以上第1、2、3项内容提供配偶方或父母、子女的资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等关系证明材料;

注意事项:①提取的有效期限:在全部付清房款(不含贷款)或合同生效之日起二年之内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②提取额度:同一套房屋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总额,不应大于实际支付所购住房的价款(不含贷款)。

(四)无房职工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同时准备以下材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身份证;

3、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需出示联名卡;没有联名卡的,需提供本人的银行一类借记卡;

4、住房产权管理部门出具的房产登记查询结果。已婚的还需提供配偶方的房产登记查询结果和结婚证;

申请人及其配偶可授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住房产权管理部门查询房产登记情况;

未婚的职工现场填写《未婚声明》;

5、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以家庭为单位;配偶方或父母、子女需提取的,除按照以上第1、2、3项内容提供配偶方或父母、子女的资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等关系证明材料。

注意事项:①无房户每年(间隔12个月)可提取一次支付租金;②最高提取额度:北海市区的缴存职工,未婚的600元/月.户,已婚的1200元/月.户;合浦县的缴存职工,未婚的500元/月.户,已婚的1000元/月.户。

(五)偿还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同时准备以下材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身份证;

3、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需出示联名卡;没有联名卡的,需提供本人的银行一类借记卡;

4、借款合同(第一次提取时提供,第二次以后需在申请书中“提取原因”栏注明公积金贷款);

5、偿还本市以外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的,需提供银行出具并加盖印章的近期三个月还款凭证(须与提供的借款合同号或委托还款账号相符;如有不符的,需提供银行或外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的相关说明);

6、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以家庭为单位;配偶方或父母、子女需提取的,除按照以上第1、2、3项内容提供配偶方或父母、子女的资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等关系证明材料。

注意事项:①按期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提前或按期还清全部贷款的,应在还清全部贷款本息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提取;②最高提取额度=当期偿还住房贷款本息之和;③一个家庭有多笔房贷的,只能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其中的一笔房贷;④如共同借款人为夫妻关系的,应提供结婚证。⑤配偶在外地缴存公积金并在外地贷有公积金贷款的,应提供配偶所在住房公积金中心提供最近一年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情况说明。

(六)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准备以下材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身份证;

3、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需出示联名卡;没有联名卡的,需提供本人的银行一类借记卡;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开工证;

5、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土地证;

6、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以家庭为单位;配偶方或父母、子女需提取的,除按照以上第1、2、3项内容提供配偶方或父母、子女的资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等关系证明材料。

注意事项:①建造、翻建住房,应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开工证签发之日起2年内申请办理提取手续,最多可提取两次;②提取额度:同一套房屋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总额,不应大于建造住房的实际支出(不含贷款)。

(七)偿还购建自住住房商业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准备以下材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身份证;

3、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需出示联名卡;没有联名卡的,需提供本人的银行一类借记卡;

4、借款合同(本笔贷款第一次提取时提供,第二次以后只需在申请书中“提取原因”栏注明商业贷款及合同编号);

5、银行出具并加盖印章的近期三个月还款凭证(须与提供的借款合同号或委托还款账号相符;如有不符的,提供银行出具的相关说明);

6、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以家庭为单位;配偶方或父母、子女需提取的,除按照以上第1、2、3项内容提供配偶方或父母、子女的资料外,还需提供结婚或户口簿等关系证明材料;

注意事项:①按期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提前或按期还清全部贷款的,应在还清全部贷款本息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提取;②最高提取额度=当期偿还住房贷款本息之和;③一个家庭有多笔房贷的,只能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其中的一笔房贷;④如共同借款人为夫妻关系的,须提供结婚证。

(八)因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同时准备以下资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身份证;

3、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需出示联名卡;没有联名卡的,需提供本人的银行一类借记卡;

4、房屋所有权证明;

5、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的C级或D级的鉴定书;

6、大修工程预算书;

7、大修工程合同(应当与大修工程资质的公司签订);

8、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以家庭为单位;配偶方或父母、子女需提取的,除按照以上第1、2、3项内容提供配偶方或父母、子女的资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等关系证明材料;

注意事项:提取额度不应大于大修住房的实际支出(不含贷款),并应在开工之日起二年内申请提取。

(九)租住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提供以下材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身份证;

3、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需出示联名卡;没有联名卡的,需提供本人的银行一类借记卡;

4、租住廉租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的租房合同和租金支付凭证;

5、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以家庭为单位;配偶方或父母、子女需提取的,除按照以上第1、2、3项内容提供配偶方或父母、子女的资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等关系证明材料;

注意事项:每年(间隔12个月)可提取一次支付租金。

(十)提取父母和子女的住房公积金用于住房消费,准备以下材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身份证;

3、提供相应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结婚证、医学出生证明、亲属关系公证、相关单位文件等);

4、材料根据相应提取原因(如购房、建房、还贷等)按相关要求准备。另外,购建房职工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其所在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的最近一年的缴存和提取情况。

注意事项:①政策依据: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桂建金[2015]42号);②提取条件:发生住房消费职工及其父母或子女应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发生住房消费时,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后仍不足以支付该笔住房消费支出的,其父母或子女可在规定限额内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积金;③缴存职工及其配偶、父母和子女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相应提取原因(如购建房、还贷等)所规定的可提取额度的上限。

 

 

非住房消费(销户)提取所需材料原件及注意事项

(一)与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后半年没有建立新的劳动、人事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准备以下材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身份证;

3、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需出示联名卡;没有联名卡的,需提供本人的银行一类借记卡;

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文件。

注意事项:①销户提取须由单位先办理封存手续。

(二)离、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准备以下材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身份证;

3、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需出示联名卡;没有联名卡的,需提供本人的银行一类借记卡;

注意事项:①应达到法定离、退休年龄,并先由单位办理封存手续。

(三)出境定居提取住房公积金,准备以下材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身份证;

3、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需出示联名卡;没有联名卡的,需提供本人的银行一类借记卡;

4、出境定居文件。

注意事项:①销户提取须由单位先办理封存手续。

(四)本人及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积金,准备以下材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身份证;

3、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需出示联名卡;没有联名卡的,需提供本人的银行一类借记卡;

4、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书;

5、户口簿、出生证等证明与患者关系的文件;

6、医保的费用结算凭证。

家庭成员指夫妻及双方父母、受监护的子女。医保费用结算凭证是指《参保病人普通住院费用支付结算表》或《北海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门诊)收费专用收据》。

注意事项:①提取有效期:医保费用结算凭证日期起一年内;②提取额度≤个人自负部分。③重大疾病的范围:1、恶性肿瘤;2、急性心肌梗塞;3、脑中风后遗症;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植术;5、冠状动脉拱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6、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7、多个肢体缺失;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9、良性脑肿瘤;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11、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12、深度昏迷;13、双耳失聪;14双目失明;15、瘫痪;16、心脏瓣膜手术;17、严重阿尔茨海默病;18、严重脑损伤;19严重帕金森病;20、 严重Ⅲ度烧伤;21、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22、严重运动神经元病;23、语言能力丧失;24、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25、主动脉手术。

(五)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准备以下材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身份证;

3、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需出示联名卡;没有联名卡的,需提供本人的银行一类借记卡;

4、劳动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书;

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文件。

注意事项:①销户提取须由单位先办理封存手续。

(六)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踪提取住房公积金,准备以下材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证明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文件;

3、证明继承权或受遗赠权的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

4、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

注意事项:①销户提取须由单位先办理封存手续。

(七)非广西户籍职工或者农民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提供以下材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身份证;

3、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需出示联名卡;没有联名卡的,需提供本人的银行一类借记卡;

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文件;

5、户口簿。

注意事项:①销户提取须由单位先办理封存手续。

(八)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提取住房公积金,准备以下材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身份证;

3、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需出示联名卡;没有联名卡的,需提供本人的银行一类借记卡;

4、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书或总工会发放的家庭特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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