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海区人民政府网 ·银海区纪检监察网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繁体中文 | 网站地图 | 政务微博 |
|
您现在的位置: 银海之窗 >> 便民服务 >> 社会保障 >>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 >> 正文 |
|
|
银海区最低生活保障服务指南
【工作内容】 为持有银海区常住户口、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本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本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办理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服务对象】 持有银海区常住户口的符合低保条件的居民。 【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到银海区乡镇人民政府受理窗口,提交低保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原件、残疾证、疾病诊断证明(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在读证明(高中以上含高中)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户主农村信用社存折原件或银行卡复印件。 二、受理窗口人员接件(信息采集)。 三、乡镇政府初审、入户调查、组织民主评议、公示、签署意见 四、区民政局提交核对、随机抽查、提出拟保对象、二榜公示、签署审批意见、资金发放。 【工作时限】 60个工作日。 |
关于本站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使用帮助 | 网站地图 | 信息检索 | 政府邮箱 | 网站维护 |
版权所有 (C) 2010-2012, det 365.com 桂ICP备10001879号 政府邮箱:yh3228080#163.com(请将#改成@) 地址:北海市广东南路与新世纪大道交汇处 电话:0779—3228337(银海区政府办公室) |
|||||
网站标识码:450503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