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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的对象是? 答: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的对象是年龄在16至50岁(女)或60岁(男)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有转移就业意向人员、毕业年度的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水库移民、被征地农民等人员,每人每年可享受一次国家补贴(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 (二)免费职业培训的工种有哪些? 答:银海区定点培训机构免费培训专业有:中式烹调师、盆景工、美容师、中式面点师、西式面点师、初级育婴员、创业培训、保健按摩、家政服务员等九个工种。 (三)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可以享受的免费培训政策是? 答:建档立卡扶贫对象自主参加技能培训(不包括学历教育和参加扶贫部门主办的短期技能培训),获得国家承认并可在网上查证职业资格证的学员,依据A、B、C类不同的培训工种给予每人1000元、800元、600元不等的一次性奖励。 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家庭子女未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可在广西区内任意选择具备劳动预备制培训资质的技工院校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培训时间为半年或一年,学费、食宿费、实习材料费等全免,还可享受生活补贴。有意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的村民向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由当地公共服务机构报同级人社部门协调安排。 五、失业证 (一)哪些人员可以申请失业证? 答:1.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后未就业的; 2.从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 3.城镇常住人员 4.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其他非本地户籍人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并且办了居住证的城镇常住人员) 5.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 6.承包土地被征用并符合规定条件的; 7.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 8.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动教养的; 9.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的失业人员。 (二)如何办理 答:1.受理:本人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居住证、学历证书以及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和二寸彩照4张到户籍所在地/居住地行政村(社区)提出申请,户口所在地/居住地行政村(社区)出具未就业的相关证明及审核情况。 2.审查:镇就业社保服务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提交至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3.发证:区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批后,将符合办理条件人员信息录入广西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平台,并发放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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