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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已制卡”,即表示社保卡已制作成功。
①领卡地点显示为银行网点、社区或乡镇劳保所名称的,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所显示的领卡点办理领取手续。
②领卡地点显示为单位名称的,即表示该社保卡必须由参保单位代表统一领取后再分发给持卡人。建议各参保单位提前向相关领卡银行了解领卡所须的手续。单位领卡的银行网点和联系电话可通过社会保险网上大厅网站(www.gxbhsi.cn)首页“政策法规”栏下载查询。
2.“未制卡”,即表示社保卡制作未成功。
①“银行开户失败,个人信息有待核实”。需本人持身份证复印件到市(区、委)社保局核实个人信息后重新申请制卡。
②“相片不符要求或缺失相片”。需提交参保人员电子版相片给市社保局重新申请制卡。
个人相片采集规格要求请在社会保险网上大厅网站(www.gxbhsi.cn)首页公告栏下载《社会保障卡相片采集规格说明》中查询。在定点相馆拍照的参保人员无需再到我局办理制卡申请手续。
个人所持社保卡在未激活之前,原医保卡年内仍可继续使用。初次参保但尚未领取社保卡的人员,观察期满后,在定点医院看病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可由个人先行垫付,再按规定凭相关票据等到市社保局办理报销手续。
我市制卡人数众多,工作量较大,正常制卡周期约需三个月,在此敬请广大参保人员能给予理解!我局将进一步加快制发社保卡的工作进度,努力提高各项服务的质量,如有疑问,可通过各社保服务点咨询相关的办卡情况和信息。
北海市各辖区社保机构服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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