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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预售商品房申请贷款须知

北海银海之窗  2016-2-11 17:05:08  点击次数:1261  字体大小:缩小 正常 放大

(一)个人申请资料

  

份数

备注

借款人、配偶、共有人身份证件

复印件3

双面复印

借款人、配偶、共有人户口簿

复印件各3

复印首页、户主登记页及本人登记页。户口信息有变更的,需复印变更页,如果配偶是军人的,提供军官证或士兵证(复印封皮及信息页)

借款人及其他共有人的结婚证或离婚证、离婚协议或判决书

复印件3

 

未婚声明(中心提供)

原件3份,

未婚、离异、丧偶者提供

经济收入证明  (有效期3个月内)                  

原件各2

配偶有工作单位,不交公积金者提供,另需提供近六个月银行流水1

配偶在其他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情况证明

原件1

 

(二)所购房屋及相关资料。

购房不动产统一发票、现金缴款凭证或刷卡小票等

复印件2

现金缴款凭证或刷卡小票的金额必须与不动产发票的金额相符

《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北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复印件2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开发商所开发项目没在住房公积金中心备案过的,项下预售商品房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须提供加盖公章确认的土地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项目封顶照片。

注:上述个人及购房材料均需提供原件核实,所提供的复印材料统一使用A4纸。

贷款咨询电话:3087053   3087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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