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海区人民政府网 ·银海区纪检监察网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繁体中文 | 网站地图 | 政务微博
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银海之窗 >> 便民服务 >> 劳动就业 >> 毕业生就业 >> 正文


应届毕业生毕业后户口如何处理

北海银海之窗  2015-6-16 17:08:01  点击次数:1303  字体大小:缩小 正常 放大
 

一、已在北海市联系好工作单位(国有、非国有单位均可)的,可携带您的毕业证、报到证(中专生持《介绍信》、《就业推荐表》)、户口迁移证、一寸身份证照片两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单位接收证明等材料在毕业后一个月内到北海市人才市场办理落户手续,户口可落在北海人才市场集体户上,即正式落户北海市。
    二、本人愿意在北海市工作,尚未在北海市找到接收单位的毕业生,北海人才市场代为其联系接收单位,接收单位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上盖章,反馈所在院校,由所在院校开具报到证(中专生开《介绍信》),然后按以上第一种情况在北海人才市场办理落户手续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关于本站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使用帮助 | 网站地图 | 信息检索 | 政府邮箱 | 网站维护
    版权所有 (C) 2010-2012, det 365.com 桂ICP备10001879号
    政府邮箱:yh3228080#163.com(请将#改成@)
    地址:北海市广东南路与新世纪大道交汇处 电话:0779—3228337(银海区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4505030001

    桂公网安备 45050302000019号